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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我商会第一届“杰出青年、创新型企业、热心公益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16-04-28


见证榜样力量 · 弘扬客商精神


关于开展评选广东省客家商会第一届

杰出青年、创新型企业、热心公益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我会的办会宗旨和核心理念,进一步扩大商会的影响力,决定开展评选“广东省客家商会第一届杰出青年、创新型企业、热心公益企业”的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活动采取自愿报名,也可以由商会推荐,由参评企业提供资料,统一评选的办法;

      2、请各位会员自行选择其中一项评选项目,也可以三项同时选择;

      3、秘书处将商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派员参与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8月底公布,商会宣传平台将大力报道当选企业的事迹并推荐给相关社会媒体,在年底商会换届大会上予以隆重表彰;

      4、选定评选项目后需填写报名表格并盖章,同时提供企业及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表格等纸质文件材料已统一邮寄至全体会员企业,请注意查收,并填报后按时寄回商会秘书处。

广东省客家商会秘书处

2016年4月

参 评 条 件

一、参评杰出青年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会员(含客青会成员);能爱祖国、守法纪、勤学习,曾获得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担任过一定的社会职务。

2、能积极投身广东省客家商会的各项建设,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商会发展做出贡献者。

3、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诚信、责任”的价值追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参评创新型企业条件:

1、能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

2、企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3、企业能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4、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具持续创新能力,形成了独特品牌,有相当知名度。

5、企业重视创新发展战略,努力营造并形成了企业创新文化。

6、能积极投身客家商会的各项建设,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为商会发展做出贡献者。

三、参评热心公益企业条件:

1、能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

2、热心公益,坚持不懈地致力于环境保护、助医助学、扶困帮贫、安老扶幼、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并为此做出突出贡献,近5年累计向社会捐赠金额(含财物)达1000万元。

3、企业能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4、能积极投身广东省客家商会的各项建设,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商会发展做出贡献者。

5、有着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能够感动公众,感动社会的企业。

注:报名表格等纸质文件材料已统一邮寄至全体会员企业,请注意查收,并填报后按时寄回商会秘书处,如有疑问,请联系秘书处!

联系人:肖芳 0755-22355240/13724240506